# L11012006 已決標公告

「2022歡樂宜蘭年—除夕守歲晚會暨文化行春演出活動及媒體宣傳」委託案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0/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士登國際文化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23,500
原始預算
$ 2,900,000
底價金額
$ 2,723,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2.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歐小姐
聯絡電話 (03)9369115#132
機關代碼 3.76.42.26
單位名稱 表演藝術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歐小姐
聯絡電話 (03)9369115#132
傳真號碼 (03)9360732
電子郵件信箱 g220087@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0 17:15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或所在其他指定處所(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公文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格,營業項目為ZZ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評選會議紀錄及評選委員意見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含媒體宣傳執行期程等資料共1式8份及電子檔(光碟或email)至機關。 2.第二階段:廠商應於進場場佈施工前,函送本案相關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至機關。 3.第三階段:廠商應於111年1月28日17時前完成各舞台、燈光、音響、控台、團隊休息區及觀眾席等設備設置。 4.第四階段:廠商應於111年1月31日前完成年獸設置。 5.第五階段: (1)除夕守歲晚會:廠商應於111年1月30日及1月31日間配合機關完成除夕守歲晚會之各項演出節目(含起爐儀式演出、趕年獸及主舞台表演及倒數儀式)之彩排及執行。 (2)文化行春:廠商應於111年2月1日完成文化行春演出及執行。前述之彩排及執行應包含機關安排之演出團隊,並提供所需燈光、音響、字幕播放設備、團隊休息區空間、桌椅、燈光照明及用電等硬體需求。 6.第六階段:廠商應於111年2月2日前完成場地復原作業。 7.第七階段:廠商至遲應於111年2月15日前函送成果報告書(含所有活動彩排、演出之照片、影片紀錄及文字說明等)紙本1式4份及電子檔(可用光碟或email寄送)交機關。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歐小姐,(03)9369115*13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2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歐小姐
聯絡電話
(03)9369115#132
機關代碼
3.76.42.26
單位名稱
表演藝術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歐小姐
聯絡電話
(03)9369115#132
傳真號碼
(03)9360732
電子郵件信箱
g220087@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0 17:15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或所在其他指定處所(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公文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格,營業項目為ZZ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評選會議紀錄及評選委員意見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含媒體宣傳執行期程等資料共1式8份及電子檔(光碟或email)至機關。 2.第二階段:廠商應於進場場佈施工前,函送本案相關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至機關。 3.第三階段:廠商應於111年1月28日17時前完成各舞台、燈光、音響、控台、團隊休息區及觀眾席等設備設置。 4.第四階段:廠商應於111年1月31日前完成年獸設置。 5.第五階段: (1)除夕守歲晚會:廠商應於111年1月30日及1月31日間配合機關完成除夕守歲晚會之各項演出節目(含起爐儀式演出、趕年獸及主舞台表演及倒數儀式)之彩排及執行。 (2)文化行春:廠商應於111年2月1日完成文化行春演出及執行。前述之彩排及執行應包含機關安排之演出團隊,並提供所需燈光、音響、字幕播放設備、團隊休息區空間、桌椅、燈光照明及用電等硬體需求。 6.第六階段:廠商應於111年2月2日前完成場地復原作業。 7.第七階段:廠商至遲應於111年2月15日前函送成果報告書(含所有活動彩排、演出之照片、影片紀錄及文字說明等)紙本1式4份及電子檔(可用光碟或email寄送)交機關。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歐小姐,(03)9369115*13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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