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9322440分機60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hc1007@mail.e-land.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宜蘭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展示空間規劃設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5/1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5/1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其他機關所在指定處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1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公文收發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政府登記合格文件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林小姐,(03)9322440*60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二、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三、本案為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展示空間規劃設計,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五、本案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以服務建議書為基礎,交付工作計畫書1式6份,送甲方核可。
2.乙方應於工作計畫書送甲方核可日起,120日內提送「規劃報告」(含空間配置及動線)供甲方辦理審查。
3.乙方應於「規劃報告」送甲方核可日起,90日內提送「概要設計成果」(含建築空間系統、建材及工程概算)供甲方辦理審查。
4.乙方應於「概要設計成果」送甲方核可日起,6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書圖」(含管線、設備、發包書圖)及營運費用評估(通訊網路及水電、保全等),供甲方辦理審查。
5.乙方應於「細部設計書圖」經甲方審查通過後,次日起30日內,檢附成果報告書20冊及可讀寫編輯及PDF檔之光碟各3份(需含照片及圖檔等)。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17T03:20:54+08:00
電子郵件信箱
lhc1007@mail.e-land.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其他機關所在指定處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公文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政府登記合格文件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林小姐,(03)9322440*60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二、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三、本案為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展示空間規劃設計,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五、本案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以服務建議書為基礎,交付工作計畫書1式6份,送甲方核可。 2.乙方應於工作計畫書送甲方核可日起,120日內提送「規劃報告」(含空間配置及動線)供甲方辦理審查。 3.乙方應於「規劃報告」送甲方核可日起,90日內提送「概要設計成果」(含建築空間系統、建材及工程概算)供甲方辦理審查。 4.乙方應於「概要設計成果」送甲方核可日起,6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書圖」(含管線、設備、發包書圖)及營運費用評估(通訊網路及水電、保全等),供甲方辦理審查。 5.乙方應於「細部設計書圖」經甲方審查通過後,次日起30日內,檢附成果報告書20冊及可讀寫編輯及PDF檔之光碟各3份(需含照片及圖檔等)。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宜蘭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展示空間規劃設計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3-52773337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3-52773337.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00417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76.42.26&job_number=L10904002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6.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