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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有新增項目時,再行辦理議價程序,增購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16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1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8號(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行政科辦公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115年6月17日前完成所有安裝測試(餘詳如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非拒絶往來廠商,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公司行號。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證明文件正本:
(1)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業務承辦人:林先生/ 電話03-9577440轉424,reganlin7@mail.e-land.gov.tw
(2)招標採購承辦人:詹小姐/ 電話03-9322440轉156,winnie@mail.e-land.gov.tw
2.本案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如下:
(1)押標金: 新臺幣15萬元。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3)保固保證金:無。
3.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4.廠商親自遞送者,請務必送至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行政科辧公室),並領取廠商投標收件收執聯。
5.開標當時即為通知到場日,如廠商於當時未派員到場者,該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議價、比減價資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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