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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114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新臺幣145萬元,後續擴充條件:本案113年履約情形評鑑優良者,機關函知廠商提送114年度服務建議書,經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議價事宜。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興鉑館1樓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興鉑館行政科辦公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餘詳如契約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須符合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公司行號、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學術機構
(1)立案證明
■法人團體
(1)立案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業務承辦人:莊小姐/ 電話03-9577440轉202,marra@mail.e-land.gov.tw
(2)招標採購承辦人:詹小姐/ 電話03-9322440轉156,winnie@mail.e-land.gov.tw
2.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
3.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4.廠商親自遞送者,請務必送至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中興文創園區20~23號倉-行政科辧公室),並領取廠商投標收件收執聯。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