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itoro@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與契約同,增購期間為決標日起~112年8月13日止,其增購金額為預算金額20%,並以原預算金額為上限,及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於活動期間涉及清潔維護檢驗,為如質如期完成收取履保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8月25日(詳細內容詳如契約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為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或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或J801030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或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或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項下等相關行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業務承辦人:賴先生/ 電話03-9322440轉311,laitoro@mail.e-land.gov.tw
(2)招標採購承辦人:詹小姐/ 電話03-9322440轉156,winnie@mail.e-land.gov.tw
2.本案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如下:
(1)押標金:無須繳納。
(2)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3)保固保證金:無須繳納。
3.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4.廠商親自遞送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辦公室,並領取廠商投標收件收執聯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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