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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本局研習教室(二)或所在其他指定處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本局行政科)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政府登記合格文件之公司行號、自然人、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學術機構,非拒絕往來廠商。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公司行號:「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及納稅證明文件
(2)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會員證
(4)學術機構:立案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自決標日起10日內,廠商應提送工作計畫書5份予機關審查。
2.期中報告書:自決標日起120日內,廠商應提送期中報告書10份予機關審查。
3.期末報告書:自期中報告審查通過後120日內提出期末報告書10份予機關審查,經機關及文化資產審議會審查通過後30日內繳交成果資料。
採購單位聯絡資訊:(03)9322440分機161 行政科詹小姐
【領購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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