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2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劉淑音 |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副教授 |
| 文毓義 | 文毓義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
| 吳明亮 | 小米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
| 簡哲士 | 本局文化資產科科長 |
| 宋隆全 | 本局代理局長 |
| 機關代碼 | 3.76.42.26 |
|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 宜蘭市 復興路二段101號 |
| 聯絡人 | 李訓勤 |
| 聯絡電話 | (03) 9322440 #608 |
| 傳真號碼 | (03) 9360732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4/11 11:0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3/2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宜蘭縣-五結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3 |
| 廠商代碼 | 92012566 |
| 廠商名稱 | 詹益忠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一段83巷5號5樓之15 |
| 廠商電話 | (02) 25035127 |
| 決標金額 | 2,878,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05/05 - 105/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09868495 |
| 廠商名稱_2 | 光+影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廠商代碼_3 | 26203727 |
| 廠商名稱_3 | 承熙建築師事務所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中興紙廠四結廠區歷史建築群編號4、24、25、26、27、28、29修復規劃設計與因應計畫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詹益忠建築師事務所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1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2,878,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878,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光+影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合格 | 是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_2 | 3 |
| 未得標廠商_2 | 承熙建築師事務所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_3 | 2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是 劉淑音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副教授 是 文毓義 文毓義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是 吳明亮 小米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是 簡哲士 本局文化資產科科長 是 宋隆全 本局代理局長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5/0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5/12 |
| 契約編號 | B1050300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878,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2.26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截至投標期限為止,共計3家廠商投標,審標結果3家廠商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2.本案評選會議共邀請5位委員且全數出席,經按相關規定,其決議已經全數出席委員同意為:詹益忠建築師事務所以序位合計值8,報價新臺幣293萬9,800元整較低,其平均評分81.8分獲全數出席委員達70分之合格分數,評定優勝序位第1,由該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承熙建築師事務所以序位合計值8,報價新臺幣300萬元整較高,其平均評分81.4分亦獲全數出席委員合格之評分,評定優勝序位第2;光+影建築師事務所以序位合計值14最高,其平均評分77.4分亦獲全數出席委員合格之評分,評定優勝序位第3。 3.廠商標價高於底價,經第三次減價書面表示願以底價承作,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