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18 已決標公告

宜蘭及羅東運動公園(樂活館)公共藝術設置委託專案管理服務

宜蘭縣立體育場 決標日:114/07/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形式意念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2,850
原始預算
$ 497,565
底價金額
$ 489,500
決標折數
86.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代碼 3.76.42.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珮榆/吳承恩
聯絡電話 (03)9254034#21
機關代碼 3.76.42.23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聯絡人 潘珮榆/吳承恩
聯絡電話 (03)9254034#21
傳真號碼 (03)9253454
電子郵件信箱 danapan@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3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4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I類(I10306管理顧問業、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J類(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案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經審議機關備查後及無其他待辦事項並結案止,乙方對契約規定之工作事項及守則皆以甲方通知日次日起,依規定天數完成該項目。 1.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依文化部格式範本完成撰擬「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草案)」1式6份提送甲方並召開執行小組會議審查,倘需修正,乙方於公文日期次日14日內再函送甲方審查,審查通過次日起7日內函送「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1式2份(含電子檔)予甲方;由甲方提送審議機關。 2.審議需修正事項,乙方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完成「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再函送甲方1式2份(含電子檔);由甲方再提送審議機關備查。 3.審議機關備查後,乙方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依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上的徵選簡章模式,完成研擬「公共藝術公開徵選文件(草案)」1式2份提送甲方審查及協助甲方召開徵選說明會,後依甲方審查通過之「公共藝術公開徵選文件」刊登於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公告。 4.公共藝術成果完成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撰擬「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草案)」1式6份提送甲方審查,倘需修正,乙方於公文日期次日14日內再函送甲方,審查通過次日起7日內函送「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1式2份(含電子檔)予甲方;由甲方提送審議機關。 5.審議需修正事項,乙方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完成「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再函送甲方1式2份(含電子檔);由甲方再提送審議機關備查。 二、營業項目:I類(I10306管理顧問業、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J類(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體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代碼 3.76.42.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珮榆/吳承恩
聯絡電話
(03)9254034#21
機關代碼
3.76.42.23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聯絡人
潘珮榆/吳承恩
聯絡電話
(03)9254034#21
傳真號碼
(03)9253454
電子郵件信箱
danapan@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3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4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I類(I10306管理顧問業、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J類(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案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經審議機關備查後及無其他待辦事項並結案止,乙方對契約規定之工作事項及守則皆以甲方通知日次日起,依規定天數完成該項目。 1.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依文化部格式範本完成撰擬「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草案)」1式6份提送甲方並召開執行小組會議審查,倘需修正,乙方於公文日期次日14日內再函送甲方審查,審查通過次日起7日內函送「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1式2份(含電子檔)予甲方;由甲方提送審議機關。 2.審議需修正事項,乙方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完成「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再函送甲方1式2份(含電子檔);由甲方再提送審議機關備查。 3.審議機關備查後,乙方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依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上的徵選簡章模式,完成研擬「公共藝術公開徵選文件(草案)」1式2份提送甲方審查及協助甲方召開徵選說明會,後依甲方審查通過之「公共藝術公開徵選文件」刊登於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公告。 4.公共藝術成果完成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撰擬「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草案)」1式6份提送甲方審查,倘需修正,乙方於公文日期次日14日內再函送甲方,審查通過次日起7日內函送「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1式2份(含電子檔)予甲方;由甲方提送審議機關。 5.審議需修正事項,乙方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完成「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再函送甲方1式2份(含電子檔);由甲方再提送審議機關備查。 二、營業項目:I類(I10306管理顧問業、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J類(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體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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