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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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依契約項目及內容增購金額上限為179萬9仟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本場活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1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或紙本招標文件1份),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開標地點
本場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場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合格登記,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營業項目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環境清潔、園藝服務業(A102080)等範疇行業之廠商。
※除資格證明及基本資料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書面領標: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場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每份標件新臺幣1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或紙本招標文件1份】,摯據洽本場總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立體育場』,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立體育場」(地址:260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1段755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107年度宜蘭運動公園植栽撫育及環境清潔維護暨災害搶修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非電子領標每標1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 10 %(繳納期限:正式開工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場另函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4.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條款: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依契約項目及內容增購金額上限為179萬9仟元整。
5.本採購案付款辦法(分期付款):(1)依契約經費分析表第一、二項次為每期各款項平均支付;餘依實際執行數量,機關確認成果後支付款項。(2)契約分期共分12次支付,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每個月申請支付1次款項,最後1期款項於驗收後支付;其各期之付款條件:詳工作事項及守則。(3)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本案工作日誌應每日送機關指定之執行人員核章確認當日工作內容,並配合履約進度分12期驗收,驗收方式得採書面驗收(詳本採購案契約書第十二條)。
7.本案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得標廠商應備製合約書1式8份並鈐印後,檢送至機關辦理簽約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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