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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機關保留增購之權利,得於主契約內以契約變更方式提高契約金額至1,700萬元,增購金額計759萬2,032元。
(二)得後續擴充三個月(至107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425萬元整,前述金額皆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開標地點
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施作款項累計達契約金額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為合格設立且登記有交通號誌設置或交通號誌裝設維修項目者。
(二)最近一期有效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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