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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本局秘書科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後接獲機關通知期限內申報開工,採分棟施工及分棟驗收,勤務大樓工期135天(預訂於114年1月20日開工),行政大樓工期105天(預 訂於114年4月1日開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承做結構補強工程實績,需經政府登記合格或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證件齊全,具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承做結構補強工程實績。
附加說明
本案經費為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因尚未完成法定程序,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如未獲預算法定程序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第一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投標專用封面郵遞區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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