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031B 已決標公告

114年義勇警察人員(民防、義警、山地義警、義交)團體福利壽險招標案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3/10/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7,500
原始預算
$ 936,000
底價金額
$ 893,100
決標折數
98.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42.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建宇
聯絡電話 (03)9353416
機關代碼 3.76.42.18
單位名稱 秘書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聯絡人 黃建宇
聯絡電話 (03)9353416
傳真號碼 (03)9312246
電子郵件信箱 s8565302@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期屆滿本局如未於下一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延續本保險案時,由廠商依本合約之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履約延長2個月,廠商不得拒保,其保費之計算,預計擴充金額新臺幣15萬6,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3樓秘書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3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1/01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0/3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1/01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353416)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完成履約事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本局秘書科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0月31日上午09時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本局秘書科(收發) (郵寄者以本局戳章為憑,所需時間請自行計算在內)。領標方式:(一)專人及郵遞購領地址:26046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3樓秘書科領取(免費);郵寄領取者請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30元)。(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履約期限: (一)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二)保期屆滿本局如未於下一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延續本保險案時,由廠商 依本合約之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履約延長2個月,其保費之計算,預計擴充 金額新臺幣15萬6,000元。 三、廠商投標金額高於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四、本採購114年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議 通過依法公布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3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1/01 09: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建宇
聯絡電話
(03)9353416
機關代碼
3.76.42.18
單位名稱
秘書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聯絡人
黃建宇
聯絡電話
(03)9353416
傳真號碼
(03)9312246
電子郵件信箱
s8565302@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期屆滿本局如未於下一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延續本保險案時,由廠商依本合約之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履約延長2個月,廠商不得拒保,其保費之計算,預計擴充金額新臺幣15萬6,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3樓秘書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3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1/01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0/3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1/01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353416)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完成履約事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本局秘書科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0月31日上午09時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本局秘書科(收發) (郵寄者以本局戳章為憑,所需時間請自行計算在內)。領標方式:(一)專人及郵遞購領地址:26046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3樓秘書科領取(免費);郵寄領取者請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30元)。(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履約期限: (一)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二)保期屆滿本局如未於下一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延續本保險案時,由廠商 依本合約之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履約延長2個月,其保費之計算,預計擴充 金額新臺幣15萬6,000元。 三、廠商投標金額高於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四、本採購114年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議 通過依法公布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3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1/01 09: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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