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A4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環境清潔服務案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決標日:114/1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凡來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7,000
原始預算
$ 1,110,000
底價金額
$ 1,036,000
決標折數
92.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代碼 3.76.42.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傅琬筑
聯絡電話 (03)9325101#332
機關代碼 3.76.42.14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聯絡人 傅琬筑
聯絡電話 (03)9325101#332
傳真號碼 (03)9351546
電子郵件信箱 754@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如未於116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延續本「環境清潔服務案」時,由廠商依本契約每月費用分配表給付金額履約至新契約完成日止,擴充期限為1個月,預計擴充金額新臺幣1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3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3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3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325101#332))
開標地點 26000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本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能力不足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00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本局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為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領取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一)免費領取: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 (1)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三、依本案契約第五條第13項規定,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每月至少為3萬2,450元(29,500元*1.1倍)元。 四、餘詳投標須知及115年度環境清潔服務工作項目規範等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傅琬筑
聯絡電話
(03)9325101#332
機關代碼
3.76.42.14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聯絡人
傅琬筑
聯絡電話
(03)9325101#332
傳真號碼
(03)9351546
電子郵件信箱
754@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如未於116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延續本「環境清潔服務案」時,由廠商依本契約每月費用分配表給付金額履約至新契約完成日止,擴充期限為1個月,預計擴充金額新臺幣1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3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3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3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325101#332))
開標地點
26000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本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能力不足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006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 本局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為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領取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一)免費領取: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 (1)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三、依本案契約第五條第13項規定,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每月至少為3萬2,450元(29,500元*1.1倍)元。 四、餘詳投標須知及115年度環境清潔服務工作項目規範等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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