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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得視機關經費及得標廠商履約狀況,擴充履約內容,擴充內容以繼續次一年度工作為擴充範圍,並以1次擴充為上限(新臺幣9,500,000元),契約單價另行議定。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66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02月28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登記為花卉栽培業(A101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並具備合格證件,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本案涉及跨年度之期間及經費
1.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02月28日止
2.預算金額:總計新臺幣 924萬4,700元 整(為跨年度預算:115及 116年度預算各為新臺幣824萬4,700元 整及100萬元整)。
3. 本案所需經費屬115年度預算者,因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擬依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及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第2款規定,於115年度預算編列數範圍內辦理,並俟115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撥付,並於採購招標文件契約書第四條第五項第四款敘明「履約款項將俟各該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撥付,倘年度預算未獲通過,機關得視預算經費狀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依履約標的項目或實作數量結算後,由雙方議定辦理解約」。
4.本採購案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廠商不得於年度開始前先行施工或辦理履約事項)。
5.涉及跨年度經費部分,俟議會審議結果而調整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54條,俟議會審議結果而調整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54條之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樹藝景觀所閱覽。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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