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00021 已決標公告

採購酒液過濾機乙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旺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
原始預算
$ 2,058,000
底價金額
$ 1,850,000
決標折數
81.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1.5.4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2820#21
機關代碼 3.71.5.44
單位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2820#21
傳真號碼 (0836)25101
電子郵件信箱 chen3672@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8/10/18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五,戶名: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40日內辦理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機械機具製造及國際貿易等相關廠商,應提供本採購案之證明文件: 1.檢附上述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經濟部98年4月2日商字第09802406681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辦理)。 2.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台、馬交通、天候等時空因素,儘早在規定開標之時間前寄達本公司,如有延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一經付郵之標函,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2820#21
機關代碼
3.71.5.44
單位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聯絡人
邱建國
聯絡電話
(0836)22820#21
傳真號碼
(0836)25101
電子郵件信箱
chen3672@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8/10/18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五,戶名: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40日內辦理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機械機具製造及國際貿易等相關廠商,應提供本採購案之證明文件: 1.檢附上述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經濟部98年4月2日商字第09802406681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辦理)。 2.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台、馬交通、天候等時空因素,儘早在規定開標之時間前寄達本公司,如有延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一經付郵之標函,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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