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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連江縣東引鄉公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 蓮鄉縣東引鄉公所收發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分:甲方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部分: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室內裝修業之資格得合法登記並具備完成履約能力建築師事務所或公司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或其他法規所估定之拒絕往來廠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依投標廠商資格檢附:
1. 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證書
(2) 有限期限內開業證書
(3) 有限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6份)
2. 室內裝修業且有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1)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 有限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
(3)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明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6份)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繳交請逕行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其他
一、投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所指定地點,郵寄者須自行考量郵寄時效,未盡事宜,詳見招標須知。
2.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建造費用固定百分比法。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 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起至發包工程結算完成日止。
9.**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印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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