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C-1110726 已決標公告

111年東引鄉聯合辦公區域周邊暨內部服務品質提升工程設計監造服務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決標日:111/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古爵誌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81,936
原始預算
$ 3,418,683
底價金額
$ 3,281,96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1.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育賢
聯絡電話 (0836)76206#33
機關代碼 3.71.5.4
單位名稱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機關地址 212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1號
聯絡人 林育賢
聯絡電話 (0836)76206#33
傳真號碼 (0836)76044
電子郵件信箱 jaffy.floe@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18,6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3 連江縣政府
補助金額 3,418,683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8 14:00
開標時間 111/08/18 14:30
開標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連江縣東引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 蓮鄉縣東引鄉公所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分:甲方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部分: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室內裝修業之資格得合法登記並具備完成履約能力建築師事務所或公司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或其他法規所估定之拒絕往來廠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依投標廠商資格檢附: 1. 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證書 (2) 有限期限內開業證書 (3) 有限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6份) 2. 室內裝修業且有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1)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 有限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 (3)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明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6份)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繳交請逕行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押標金額度 免繳交。
其他 一、投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所指定地點,郵寄者須自行考量郵寄時效,未盡事宜,詳見招標須知。 2.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建造費用固定百分比法。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 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起至發包工程結算完成日止。 9.**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印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8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育賢
聯絡電話
(0836)76206#33
機關代碼
3.71.5.4
單位名稱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機關地址
212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1號
聯絡人
林育賢
聯絡電話
(0836)76206#33
傳真號碼
(0836)76044
電子郵件信箱
jaffy.floe@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18,6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3 連江縣政府
補助金額
3,418,683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8 14:00
開標時間
111/08/18 14:30
開標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連江縣東引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45號 蓮鄉縣東引鄉公所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分:甲方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部分: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室內裝修業之資格得合法登記並具備完成履約能力建築師事務所或公司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或其他法規所估定之拒絕往來廠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依投標廠商資格檢附: 1. 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證書 (2) 有限期限內開業證書 (3) 有限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6份) 2. 室內裝修業且有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1)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 有限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 (3)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明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服務建議書(6份)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繳交請逕行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押標金額度
免繳交。
其他
一、投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所指定地點,郵寄者須自行考量郵寄時效,未盡事宜,詳見招標須知。 2.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建造費用固定百分比法。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 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起至發包工程結算完成日止。 9.**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印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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