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DONGYIN 已決標公告

連江縣東引鄉衛生所屋頂修繕工程案

連江縣衛生局 決標日:114/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億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70,000
原始預算
$ 5,120,000
底價金額
$ 4,500,000
決標折數
90.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1.5.3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國民健康科
聯絡電話 (0836)22095#8862
機關代碼 3.71.5.37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聯絡人 國民健康科
聯絡電話 (0836)22095#8862
傳真號碼 (0836)22021
電子郵件信箱 a0917@matsu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4,608,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0 17:30
開標時間 114/12/11 11: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連江縣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連江縣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A.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综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未受停業或歇業之處份者。 B.列有營業項⽬之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C.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D.有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或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修正廠商資格條件,請詳見投標須知。 【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12⽉11⽇上午11時00分於本局2樓會議室。 1.如非負責⼈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份證明。 2.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本縣財政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3.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不再採⽤)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4.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統⼀編號、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前以書⾯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重⼤情形不在此限。 6.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員或其關係⼈者,請填「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7.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草稿及其他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8.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9.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將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1.5.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國民健康科
聯絡電話
(0836)22095#8862
機關代碼
3.71.5.37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聯絡人
國民健康科
聯絡電話
(0836)22095#8862
傳真號碼
(0836)22021
電子郵件信箱
a0917@matsu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4,608,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0 17:30
開標時間
114/12/11 11: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連江縣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連江縣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A.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综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未受停業或歇業之處份者。 B.列有營業項⽬之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C.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D.有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或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修正廠商資格條件,請詳見投標須知。 【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12⽉11⽇上午11時00分於本局2樓會議室。 1.如非負責⼈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份證明。 2.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本縣財政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3.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不再採⽤)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4.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統⼀編號、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前以書⾯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重⼤情形不在此限。 6.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員或其關係⼈者,請填「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7.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草稿及其他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8.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9.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將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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