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9219-1 已決標公告

連江縣輔具資源中心場地暨設備裝修工程案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決標日:107/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柏閣室內裝修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35,436
原始預算
$ 9,999,547
底價金額
$ 9,775,580
決標折數
81.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機關代碼 3.71.5.3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渝靜
聯絡電話 (0836)25022#301
機關代碼 3.71.5.36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聯絡人 鄭渝靜
聯絡電話 (0836)25022#301
傳真號碼 (0836)22995
電子郵件信箱 jenny.matsu.33@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7: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應具有政府登記合法立案核可之室內裝修業或丙級(含)綜合營造廠以上廠商,並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經濟部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代之。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二﹚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請檢附: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丙級以上各等營造業請檢附:1.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2.其專任工程人員如非為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須檢附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三﹚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四﹚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渝靜
聯絡電話
(0836)25022#301
機關代碼
3.71.5.36
單位名稱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聯絡人
鄭渝靜
聯絡電話
(0836)25022#301
傳真號碼
(0836)22995
電子郵件信箱
jenny.matsu.33@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7: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應具有政府登記合法立案核可之室內裝修業或丙級(含)綜合營造廠以上廠商,並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經濟部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代之。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二﹚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請檢附: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丙級以上各等營造業請檢附:1.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2.其專任工程人員如非為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須檢附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三﹚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四﹚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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