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115001 已決標公告

生物醫療廢棄物委託清除(運)及處理

連江縣立醫院 決標日:114/1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80,000
原始預算
$ 2,140,000
底價金額
$ 2,0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代碼 3.71.5.36.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機關代碼 3.71.5.36.11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傳真號碼 (0836)22155
電子郵件信箱 up1970@mats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2 17:05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非工程技術類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 1.投標廠商為清除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配合廠商(處理機構)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2.投標廠商為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配合廠商(清除機構)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3.投標廠商同為清除與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代碼 3.71.5.36.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機關代碼
3.71.5.36.11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傳真號碼
(0836)22155
電子郵件信箱
up1970@mats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2 17:05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非工程技術類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 1.投標廠商為清除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配合廠商(處理機構)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2.投標廠商為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配合廠商(清除機構)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3.投標廠商同為清除與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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