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108001 已決標公告

生物醫療廢棄物委託清除(運)及處理

連江縣立醫院 決標日:107/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5,000
原始預算
$ 1,620,000
底價金額
$ 1,590,000
決標折數
99.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代碼 3.71.5.36.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機關代碼 3.71.5.36.11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傳真號碼 (0836)22155
電子郵件信箱 up1970@mats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5 14: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全年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登記項目須與本投標項目相符合:須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具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 1.投標廠商為清除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配合廠商(處理機構)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2.投標廠商為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配合廠商(清除機構)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3.投標廠商同為清除與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4)票據交換機構所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為處理或清除(運)廠商均可。 2.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配合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之配合承諾書(單獨投標者免附),載明下列事項,於得標後列入契約: (1)招標案號、標的名稱、機關名稱、投標廠商及協力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 (2)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之代表人及其權責。 (3)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4)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5)契約價金請(受)領之方式,項目及金額。 (6)配合廠商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同意將其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由投標廠商另覓其他廠商繼受。 (7)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事項。 (8)前述承諾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第(1)項承諾書內容,非經本院同意不得變更。 餘詳本次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代碼 3.71.5.36.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機關代碼
3.71.5.36.11
單位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聯絡人
陳由霈
聯絡電話
(0836)23991#1317
傳真號碼
(0836)22155
電子郵件信箱
up1970@mats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5 14: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全年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登記項目須與本投標項目相符合:須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具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 1.投標廠商為清除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配合廠商(處理機構)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2.投標廠商為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配合廠商(清除機構)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合作承諾書。 3.投標廠商同為清除與處理業者: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與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4)票據交換機構所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為處理或清除(運)廠商均可。 2.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配合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之配合承諾書(單獨投標者免附),載明下列事項,於得標後列入契約: (1)招標案號、標的名稱、機關名稱、投標廠商及協力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 (2)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之代表人及其權責。 (3)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4)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5)契約價金請(受)領之方式,項目及金額。 (6)配合廠商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同意將其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由投標廠商另覓其他廠商繼受。 (7)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事項。 (8)前述承諾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第(1)項承諾書內容,非經本院同意不得變更。 餘詳本次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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