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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條件:
一、廠商資格條件符合下列之一,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一)具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
(二)自然人。
二、營養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營養師證照。
(二)具有團膳經驗者尤佳。
三、廠商(或自然人)所派之營養師應檢附下列相關證件,報本家同意核備:
(一)自然人: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營養師證書影本及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二)廠商:請提供聘僱之營養師資料如下: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營養師證書影本。
四、 廠商所僱用之營養師或自然人廠商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先至縣衛生局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醫事人員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屆時如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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