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RS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連江縣資源循環專案管理暨垃圾轉運監督計畫委託案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決標日:115/03/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90,000
原始預算
$ 9,89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機關代碼 3.7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池函璇
聯絡電話 (0836)26520#162
機關代碼 3.71.5.24
單位名稱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聯絡人 池函璇
聯絡電話 (0836)26520#162
傳真號碼 (0836)25387
電子郵件信箱 hanshanchih@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2/26 17:15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承攬廠商能如期如質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得提供本案專業服務之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及公(私)立大專院校,並應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商行號: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之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法人、團體: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2.納稅證明:如有納稅行為須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如為免稅法人或團體,免提出納稅證明資料,但應附書函註明免稅(如: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三)公(私)立大專院校:1.依法立案之證明文件(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池函璇
聯絡電話
(0836)26520#162
機關代碼
3.71.5.24
單位名稱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聯絡人
池函璇
聯絡電話
(0836)26520#162
傳真號碼
(0836)25387
電子郵件信箱
hanshanchih@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2/26 17:15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承攬廠商能如期如質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得提供本案專業服務之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及公(私)立大專院校,並應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商行號: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之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法人、團體: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2.納稅證明:如有納稅行為須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如為免稅法人或團體,免提出納稅證明資料,但應附書函註明免稅(如: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三)公(私)立大專院校:1.依法立案之證明文件(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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