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K115001 已決標公告

115至116年度南竿鄉各項基層建設工程計畫設計暨監造服務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決標日:114/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昌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38,000
原始預算
$ 9,23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1.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肇元
聯絡電話 (0836)22757#36
機關代碼 3.71.5.1
單位名稱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聯絡人 曹肇元
聯絡電話 (0836)22757#36
傳真號碼 (0836)22724
電子郵件信箱 pnda8888kimo@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9 09: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投標基本資格: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所稱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投標廠商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有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2.廠商需為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及大地工程技師或具前述技師職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依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 2.投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所指定地點,郵寄者須自行考量郵寄時效。 3.公開評選時間:資格標審查完成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召開評選會議。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提出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次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者,以一日計。 5.本所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肇元
聯絡電話
(0836)22757#36
機關代碼
3.71.5.1
單位名稱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聯絡人
曹肇元
聯絡電話
(0836)22757#36
傳真號碼
(0836)22724
電子郵件信箱
pnda8888kimo@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9 09: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投標基本資格: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所稱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投標廠商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有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2.廠商需為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及大地工程技師或具前述技師職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依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 2.投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所指定地點,郵寄者須自行考量郵寄時效。 3.公開評選時間:資格標審查完成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召開評選會議。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提出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次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者,以一日計。 5.本所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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