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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845,134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10連江縣北竿鄉芹壁村84號(中山國中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0連江縣北竿鄉芹壁村84號(中山國中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a)甲等綜合營造業。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甲級電器承裝業。
(d)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承裝業。
B.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C.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無特殊技術規格.故無訂定廠商特殊規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領標
二.截標日期:投標文件應於112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郵寄或專人送達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收發室.(210)連江縣北竿鄉芹壁村84號(連江縣立中收國民中學-收發室)郵遞失誤由投標廠商負責.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四.本招標為原案號CS11104標案調整履約保證金後重行以案號CS112001號辦理第三次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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