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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數量100%,按原合約金額辦理續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之五,戶名: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東引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8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40日內運(東引廠)辦理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登記認定合格,並經核准營業之玻璃瓶製品業等廠商公司行號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台、馬交通、天候等時空因素,儘早在規定開標之時間前寄達本公司,如有延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一經付郵之標函,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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