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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提交1式8份(含電子光碟1份)「可行性評估報告書」予機關辦理審查。(含公聽會會議紀錄)2.廠商於機關通知可行性評估報告書審查通過之日起45個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4)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5)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6)本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含經費分析表)。
附加說明
截標時間:112年10月30日下午5時
開標時間:112年10月31日上午9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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