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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ciou0524@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本府環保局2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於中華民國國內登記立案之機械製造廠商或組裝廠商或代理廠
商。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
(三)公司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文件。
(五)無退票紀錄證明。
(六)
1.「挖土機原廠型錄」正本或影本,要求之規格(一至六項)應於型
錄中明列詳述,型錄若有任何不詳處,需另附挖土機原廠之補
充說明資料(補充說明若為外文,需附中譯本),並由投標商逐
項標記。另附投標商依公告規範(一至七項)逐項填報其投標產
品之「中文規格說明書」,含投標產品之確實規格數據;不得
以公告之原稿規範取代。
2. 垃圾運搬設備(堆高機):投標時應檢附中文型錄及規格說明,
並依規範逐項標註符合項目及規格說明以供審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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