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051025 已決標公告

105年連江縣改善轉運站空調設備案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決標日:105/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意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
底價金額
$ 246,500
決標折數
93.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駿逸
聯絡電話 (0836)26517#162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環保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邱駿逸
聯絡電話 (0836)26517#162
傳真號碼 (0836)25387
電子郵件信箱 seanciou052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7:15
開標地點 本府環保局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並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案之服務(營業項目與空調設備維修保養相關),且非經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者。並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取得會員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如下: (一)設立證明: 1.經濟部核發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勿影印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 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 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四)當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證明。 (五)未受停權授權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駿逸
聯絡電話
(0836)26517#162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環保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邱駿逸
聯絡電話
(0836)26517#162
傳真號碼
(0836)25387
電子郵件信箱
seanciou052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7:15
開標地點
本府環保局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並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案之服務(營業項目與空調設備維修保養相關),且非經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者。並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取得會員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如下: (一)設立證明: 1.經濟部核發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勿影印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 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 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四)當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證明。 (五)未受停權授權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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