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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3年,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270萬元整,故本案採購金額為360萬元整,並依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範圍為上限。本府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工作計畫書,俟本府核定並於議約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或計畫書經本府審查不合格者,本府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且領有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財、社團法人登記證明等)。
(2)有違反政府採構第一O三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做為決標對像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3)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應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4)詳參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刪減或未獲通過,本府得按預算刪減之比例調整預算金額,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因政策變更,終止或解除契約)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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