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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公立大專院校、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設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一)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請備妥審查表內容資料)
(二) 資格證明文件
(三)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 廠商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副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票日前六個月內)
(五) 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 廠商投標授權書。
(七) 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一份。
(八) 切結書。
(九)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十) 服務建議書修改及引用同意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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