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1009 已決標公告

105年南竿鄉仁愛地號147住宅區道路新建工程(延續性工程)

連江縣政府 決標日:107/10/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聯發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00,000
原始預算
$ 7,740,194
底價金額
$ 7,718,000
決標折數
98.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知新
聯絡電話 (0836)25330#22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劉知新
聯絡電話 (0836)25330#22
傳真號碼 (0836)25021
電子郵件信箱 07.junfou@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740,19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6,811,37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6 09:00
開標地點 連江縣政府二樓會議室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7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料: 政府核准立案之丙級以上營造廠商 (2)證明文件: 1.公司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工商會會員證影本。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押標金票據或繳交收據聯(限政府採購法所列之種類)。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10.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紀錄證明 12.標單電子檔文Excel或PCCES列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認為招標機關或人員對本採購法有不法情事,得向左列機關檢舉: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12241,地址: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2)馬祖調查站:電話:(0836)22258,地址:馬祖南竿郵政101號信箱 (3)本府政風處:電話:(0836)25204,地址: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連江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知新
聯絡電話
(0836)25330#22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劉知新
聯絡電話
(0836)25330#22
傳真號碼
(0836)25021
電子郵件信箱
07.junfou@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740,19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6,811,37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6 09:00
開標地點
連江縣政府二樓會議室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7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料: 政府核准立案之丙級以上營造廠商 (2)證明文件: 1.公司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工商會會員證影本。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押標金票據或繳交收據聯(限政府採購法所列之種類)。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10.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紀錄證明 12.標單電子檔文Excel或PCCES列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認為招標機關或人員對本採購法有不法情事,得向左列機關檢舉: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12241,地址: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2)馬祖調查站:電話:(0836)22258,地址:馬祖南竿郵政101號信箱 (3)本府政風處:電話:(0836)25204,地址: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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