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1 已截止

連江縣106年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案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公告日:105/12/28 截止日:106/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1/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1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用福
聯絡電話 (0836)22485#22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民政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劉用福
聯絡電話 (0836)22485#22
傳真號碼 (0836)22209
電子郵件信箱 lj2018@ems.mats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17:30
開標時間 106/01/06 10: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I3中類(資訊服務業)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或法人、團體,且非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納稅證明: 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維護能力證明: 服務人員均需為廠商內部員工(提供勞工保險局投保證明影本),不得為工讀生,並具有下例證照: 1.IBM CSA (certified system administrator) 2.IBM CATE (certified advanced technical export) 3.MCITP (x86伺服器) 4.CCNA (網路基礎認證) 5.JNCIA (JUNIPER認證) 6.資安證照 (BS7799或ISO27001) 7.資料庫證照 (具備Informix ,Oracle,DB2 ,MCDBA等相關證照)。 (四)履約能力證明: 提供與本專案作業規範維護工作內容相近之如期履約證明(例如:契約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用福
聯絡電話
(0836)22485#22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民政局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劉用福
聯絡電話
(0836)22485#22
傳真號碼
(0836)22209
電子郵件信箱
lj2018@ems.mats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17:30
開標時間
106/01/06 10: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I3中類(資訊服務業)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或法人、團體,且非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納稅證明: 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維護能力證明: 服務人員均需為廠商內部員工(提供勞工保險局投保證明影本),不得為工讀生,並具有下例證照: 1.IBM CSA (certified system administrator) 2.IBM CATE (certified advanced technical export) 3.MCITP (x86伺服器) 4.CCNA (網路基礎認證) 5.JNCIA (JUNIPER認證) 6.資安證照 (BS7799或ISO27001) 7.資料庫證照 (具備Informix ,Oracle,DB2 ,MCDBA等相關證照)。 (四)履約能力證明: 提供與本專案作業規範維護工作內容相近之如期履約證明(例如:契約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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