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S1140606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金城及金寧中小學體育館新建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金門縣政府 決標日:114/09/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245,074
原始預算
$ 52,245,07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予棠
聯絡電話 (082)318823#62618
機關代碼 3.71.2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聯絡人 林予棠
聯絡電話 (082)318823#62618
傳真號碼 (082)325547
電子郵件信箱 a19870910@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19
原公告日 114/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16 17:30
開標時間 114/10/17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9號工務處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政府(收文室),逾時不受理,請廠商自行估計寄(送)達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統包工程驗收合格且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經評估無物價調整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本案允許上限2家廠商參與「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得單獨投標。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第1投標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術服務)〔外國廠商經本國認許在國內登記成立分支機構者(分公司),並取得本國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比照國內廠商。〕。【第2投標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3)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本案預算為分年編列,如未獲縣(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六)本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七)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八)本案採購預算金額各項服務費用詳投標須知第六點,依載明之固定費用(率)辦理議價(約)程序,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率)決標。如廠商於服務建議書內價格超過該固定費用(率),不得作為優勝廠商,如服務建議書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金額決標。 (九)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府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府招標單位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予棠
聯絡電話
(082)318823#62618
機關代碼
3.71.2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聯絡人
林予棠
聯絡電話
(082)318823#62618
傳真號碼
(082)325547
電子郵件信箱
a19870910@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19
原公告日
114/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16 17:30
開標時間
114/10/17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9號工務處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政府(收文室),逾時不受理,請廠商自行估計寄(送)達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統包工程驗收合格且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經評估無物價調整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本案允許上限2家廠商參與「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得單獨投標。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第1投標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術服務)〔外國廠商經本國認許在國內登記成立分支機構者(分公司),並取得本國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比照國內廠商。〕。【第2投標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3)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本案預算為分年編列,如未獲縣(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六)本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七)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八)本案採購預算金額各項服務費用詳投標須知第六點,依載明之固定費用(率)辦理議價(約)程序,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率)決標。如廠商於服務建議書內價格超過該固定費用(率),不得作為優勝廠商,如服務建議書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金額決標。 (九)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府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府招標單位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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