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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委託期間屆滿前,經委託單位執行受託業務評鑑成績達甲等(80分)以上者,委託單位得持續以換文方式與該單位以原契約條件及115年契約價金(每年535萬3,000元,合計1,070萬6,000元整)辦理續約,最多以一次為限,一次延長續約兩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此為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1.社會福利相關之財團法人或非屬營利事業之社團法人(不含學校)。
2.社會福利相關人民團體
3.社工師事務所。
其他:附加說明
證明文件:
1.資格文件
(1) 社會福利相關之財團法人或非屬營利事業之社團法人(不含學校):
A.法人登記證書。
B.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2) 社會福利相關人民團體:
A.立案證明或設立許可。
B.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
(3) 社工師事務所:
A.開業執照。
B.負責人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2.其他委託業務應備文件。服務建議書應包括申請機構名稱(全銜)、委託服務方案名稱、申請接受委託之緣由、服務目標、服務對象、人數、時間及需求評估、服務內容、方式、服務流程、對受服務對象權益之維護及相關執行說明、人力配置、其他說明。
3.相關專職或專業人員需檢附學歷證明文件或專業人員證明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