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ing0511@mail.kinme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於契約屆滿前辦理評鑑,成績達80分以上者,本府將持續與該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合約辦理續約1年。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1.設有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高中(職)以上學校(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推展兒少相關業務之團體(請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人民團體、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應另檢附組織章程)。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承辦人:林惠婷;電話:082-318823#62575;傳真電話:082-320105;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由招標機關轉交洽辦機關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本案擇優勝者後之決標: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得標。
(六)本案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經機關通知始決標生效,如預算未獲縣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