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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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契約期滿前組成專案小組辦理續約評鑑,經評鑑結果為甲等以上者(甲等為80分),得再予辦理續約二年,經評鑑結果為優等以上者(優等為90分),得再予辦理續約三年,以一次為限;如於執行契約期間已接受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依「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規定評鑑,得以該評鑑結果代之。
另機關於本案履約期限屆滿時,如未及完成新案之決標,得以書面通知受託單位展延履約期限至新案決標日止,期限以三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會議室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社會處收發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契約價金得依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之社會福利、衛生醫療或宗教慈善之財團法人或公私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二)組織及財務狀況健全者〈廠商之信用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 止收件及開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依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由招標機關轉交洽辦機關依規定處理。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