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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
1. 廠商證明: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許可),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者。
二、法人、團體。
三、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
四、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一)辦理農再社區專案管理與輔導。
(二)辦理農再社區培根計畫: 開辦進階班課程2班(26小時)、核心班課程2班(24小時)、關懷班課程1班(6小時)、再生班課程2班(12小時),共130小時。
(三)輔導111年度金門縣農村再生執行計畫及金門縣農村總合發展計畫執行。
(四)農村再生計畫書編撰: 協助社區完成農村再生計畫書提送審查及意見修正。
(五)社區訪視與輔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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