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10/05/1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廠商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北路167號9樓
得標廠商國別
美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履約起迄日期
110/07/07 - 110/12/31 (預估)
品項名稱
「金門縣觀光景點修繕及零星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開口契約)
原產地國別1
美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否
估算方式
1.規劃設計不提高費率之部分:(個案服務費用=各段建造費用*該案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比率)「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上限乘以議價之比率。
2.規劃設計提高費率之部分:(個案服務費用=各段建造費用*該案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比率)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辦理,並依『金門縣政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規劃設計服務費率提高作業原則』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上限乘以議價之比率。
3.監造費不提高費率之部分:(個案服務費用=各段建造費用*該案履約監造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比率)「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之監造上限 乘以議價之比率 。
4.監造費提高費率之部分:(個案服務費用=各段建造費用*該案履約監造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比率)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辦理,並依『金門縣政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規劃設計服務費率提高作業原則』之監造上限乘以議價之比率。
5.陸上地質鑽探費:每公尺單價*預估孔數10孔*每孔推估鑽探深度15公尺
6.機具動員費:以每單趟單價*預估10趟
7.開挖施工(怪手120型)費:以每天單價*10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六十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
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
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本委託案因未能預見之
情形或有迫切必要性之需要或需辦理其它工程案件,且經機關認為確
有延長服務期間或服務費用擴充情事,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
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其擴充金額不得逾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機
關得後續擴充延長服務期間為1年,後續擴充之計費辦法以原契約條
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