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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另以自然人身分投標者,因捕蜂作業具高度危險性,爰排除領有殘障手冊者。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
2、經合法登記之法人、團體。
3、學術機構。
4、自然人。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歇業不可投標。
(四)廠商應獨立參與投標,不得以兩家(含)以上廠商共同投標。
(五)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A.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文件。
B.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C.學術機構:立案公函及授權書。
D.自然人:身分證正面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之規定:
A.應提出最近一期(或上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免稅者,需附免稅證明。
B.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不須繳納營業稅或可免稅之社團、財團法人或自然人得免檢附。
3、投標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授權書。(視個案規定及需求檢附)
6、領標證明。電子領標憑證補發,請參考「電子採購網/如何使用/廠商端線上教學/電子領標(登入領標及補發領標憑據) 」(網址:ht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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