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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a)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登記登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書及營業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公告起始日之當年度或次一年度之技師公會會員證(書)。
(d)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
證。(非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本項可免附)
(2) 建築師事務所:
(a)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b)建築師開業證書。
(c)公告起始日之當年度或次一年度之技師公會會員證(書)。
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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