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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由機關發函通知日起,依限完成,詳工作需求書第六點
廠商資格摘要
參選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它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應提供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承辦人:董馨;電話:082-322879;傳真電話:082-328443;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政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本案預算為分年編列,如未獲縣(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六)有關本案現勘作業,廠商得視需求採具函報備核准方式登島實施現地履勘,作業規定詳如工作需求書第拾點。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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