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van0719@mail.kinmen.gov.tw
洽辦機關
3.71.2.62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000元整,受款人應書寫金門縣採購招標所,書寫錯誤者視為無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及補充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農會供銷部或農業合作社或生產合作社或合作農場或A102060糧商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業廠商,應提供與本案相關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及63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人:黃金財;職務代理人:朱嘉惠;電話:082 325628#82666;傳真電話:082 313718;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1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四)「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如有任何疑問事項,可逕洽「金門縣稅務局」,電話:082-325197#202詢問。
(五)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ㄧ規定辦理電子領標,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將等標期縮短3日。
※更正公告
一、依據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1日金酒總字第1130013148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招標文件:契約補充說明書、製麴用小麥規格書及小麥檢驗作業指導書各1份(如附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之招標文件)。已購領書面文件之廠商應至本所領取更新文件,電子領標廠商應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更新文件。投標廠商應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規定送投,否則視為無效標。
三、在本案更正公告前,廠商已依規定投標者,應自公告日起3日內主動告知本所承辦人員已投標文件之處理方式。否則視同不作任何處理,且以原投標文件投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項規定,不允許領回或撤回。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硬紅冬麥910萬公斤(單價複數決標)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65,62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