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07110110164 已決標公告

烈嶼鄉傳統聚落空間修景微型計畫—上林李將軍廟周邊廣場暨濱海入口廣場改善工程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決標日:107/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雲峰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81,000
原始預算
$ 10,298,540
底價金額
$ 9,98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代碼 3.71.2.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尉寧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7
機關代碼 3.71.2.63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聯絡人 陳尉寧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7
傳真號碼 (082)32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08233464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8,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0 17:30
開標時間 107/12/21 14:00
開標地點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之五,受款人應書寫金門縣採購招標所,書寫錯誤者視為無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招標須知第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承辦人:張錦榮;職務代理人:李程遠;電話:082 312878#;傳真電話:082 322335;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以最低標為例):1、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2、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廠商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3、若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1)、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2)、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嗣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4、決標原則為「最高標」時,開標程序比照辦理。 (五)廠商可選擇不隨契約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增減契約價金於投標時檢附「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聲明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列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若投標時未檢附者,則依契約規定辦理。 (六)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縮短等標期為11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2.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尉寧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7
機關代碼
3.71.2.63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聯絡人
陳尉寧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7
傳真號碼
(082)32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08233464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8,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0 17:30
開標時間
107/12/21 14:00
開標地點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之五,受款人應書寫金門縣採購招標所,書寫錯誤者視為無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招標須知第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承辦人:張錦榮;職務代理人:李程遠;電話:082 312878#;傳真電話:082 322335;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以最低標為例):1、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2、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廠商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3、若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1)、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2)、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嗣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4、決標原則為「最高標」時,開標程序比照辦理。 (五)廠商可選擇不隨契約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增減契約價金於投標時檢附「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聲明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列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若投標時未檢附者,則依契約規定辦理。 (六)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縮短等標期為11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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