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06110110091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環島北路一段(救國團至金門大學路口)道路拓寬暨排水改善工程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決標日:106/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泉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800,000
原始預算
$ 47,350,000
底價金額
$ 44,980,000
決標折數
95.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代碼 3.71.2.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佳萱
聯絡電話 (082)373257#316
機關代碼 3.71.2.63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聯絡人 李佳萱
聯絡電話 (082)373257#316
傳真號碼 (082)325935
電子郵件信箱 ntw21@mail.kinm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7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0 17:30
開標時間 106/07/11 16:30
開標地點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5%,受款人應書寫金門縣採購招標所,書寫錯誤者視為無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107年1月29日完工,詳如契約(稿本)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承辦人:陳雪苓;職務代理人:許若塵;電話:082-318823轉62615;傳真電話:082-325547;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首先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或最高標)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其他投標廠商之文件免予審查。若最低標價超高底價﹝或最高標未達底價(數)﹞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格後,辦理決標或廢標或決標保留。 (五) 廠商可選擇不隨契約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增減契約價金於投標時檢附「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聲明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列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若投標時未檢附者,則依契約規定辦理。 (六)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縮短等標期3天。 (七)第一階段:AC鋪設(含過路管埋設)+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標誌號誌工程,於107.01.29.完工,其餘工項於開工日起170日工作天全數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2.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佳萱
聯絡電話
(082)373257#316
機關代碼
3.71.2.63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聯絡人
李佳萱
聯絡電話
(082)373257#316
傳真號碼
(082)325935
電子郵件信箱
ntw21@mail.kinm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7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0 17:30
開標時間
106/07/11 16:30
開標地點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5%,受款人應書寫金門縣採購招標所,書寫錯誤者視為無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107年1月29日完工,詳如契約(稿本)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承辦人:陳雪苓;職務代理人:許若塵;電話:082-318823轉62615;傳真電話:082-325547;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首先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或最高標)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其他投標廠商之文件免予審查。若最低標價超高底價﹝或最高標未達底價(數)﹞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格後,辦理決標或廢標或決標保留。 (五) 廠商可選擇不隨契約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增減契約價金於投標時檢附「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聲明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列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若投標時未檢附者,則依契約規定辦理。 (六)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縮短等標期3天。 (七)第一階段:AC鋪設(含過路管埋設)+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標誌號誌工程,於107.01.29.完工,其餘工項於開工日起170日工作天全數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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