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10520334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樂器採購案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決標日:105/09/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音柏克音樂文化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372,000
決標折數
99.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代碼 3.71.2.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3 - 樂器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冠潁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6
機關代碼 3.71.2.63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聯絡人 陳冠潁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6
傳真號碼 (082)325935
電子郵件信箱 kgpc32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1.1.76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2 17:30
開標時間 105/09/13 14:30
開標地點 烈嶼國中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承辦人:洪春暉;職務代理人:洪梨花;連絡電話:082-362425分機57632;傳真:082-363310;地址:89442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由招標機關轉交洽辦機關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本案擇符合需要者後之決標: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得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2.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3 - 樂器
聯絡人
陳冠潁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6
機關代碼
3.71.2.63
單位名稱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聯絡人
陳冠潁
聯絡電話
(082)373257#326
傳真號碼
(082)325935
電子郵件信箱
kgpc32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1.1.76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2 17:30
開標時間
105/09/13 14:30
開標地點
烈嶼國中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親自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承辦人:洪春暉;職務代理人:洪梨花;連絡電話:082-362425分機57632;傳真:082-363310;地址:89442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由招標機關轉交洽辦機關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本案擇符合需要者後之決標: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得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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