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61711 已決標公告

金湖國中教學大樓教室門窗修復改善工程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6/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太武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97,000
原始預算
$ 4,230,766
底價金額
$ 4,210,000
決標折數
97.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1.1.7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顥勳
聯絡電話 (082)332612#56031
機關代碼 3.71.1.78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太湖路3段1號
聯絡人 王顥勳
聯絡電話 (082)332612#56031
傳真號碼 (082)330881
電子郵件信箱 ka4915@cnc.km.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以各工項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數量及各工項單價之乘積以擴充原契約金額至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536,995元
補助機關_2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_2 693,771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5 09:30
開標時間 111/07/05 10:00
開標地點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廠商投標標價之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金湖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總務處收發(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太湖路3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45工作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具備承攬本工程能力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或門窗安裝工程業,或與本案相關行業,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投標時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無則免付)。 (二)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四)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影本) (五)餘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2.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1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得視情況,調整每一廠商參加人數。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凡任何狀況之發生,如中央或地方政府未宣佈停止上班,開標作業按既訂時間辦理;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致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4.本校位處離島,常年天候風向多變且不穩定,尤以海上濃霧常籠罩金門機場,造成關場無法起降,廠商應自行衡量天候影響截止收件及開標事宜,以避免無法於截止收件日送(寄)達及無法出席開標作業而喪失相關權益。 5.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7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顥勳
聯絡電話
(082)332612#56031
機關代碼
3.71.1.78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太湖路3段1號
聯絡人
王顥勳
聯絡電話
(082)332612#56031
傳真號碼
(082)330881
電子郵件信箱
ka4915@cnc.km.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以各工項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數量及各工項單價之乘積以擴充原契約金額至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536,995元
補助機關_2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_2
693,771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5 09:30
開標時間
111/07/05 10:00
開標地點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廠商投標標價之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金湖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總務處收發(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太湖路3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45工作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具備承攬本工程能力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或門窗安裝工程業,或與本案相關行業,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投標時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無則免付)。 (二)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四)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影本) (五)餘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2.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1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得視情況,調整每一廠商參加人數。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凡任何狀況之發生,如中央或地方政府未宣佈停止上班,開標作業按既訂時間辦理;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致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4.本校位處離島,常年天候風向多變且不穩定,尤以海上濃霧常籠罩金門機場,造成關場無法起降,廠商應自行衡量天候影響截止收件及開標事宜,以避免無法於截止收件日送(寄)達及無法出席開標作業而喪失相關權益。 5.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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