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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4915@cnc.km.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倘因未能預見之情形或有迫切必要性之需要或需辦理其它工程案件,且經機關認為確有服務費用擴充情事,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其擴充金額為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延長服務 12 個月,廠商應立即配合辦理,後續擴充之計費辦法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太湖路3段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甄選資格:參選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建築師事務
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二)資格認定應備之證明文件及印信: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
3.廠商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名單及學、經歷服務證明文件與任職本機關或協力機構之薪資證明或勞保卡。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6.服務建議書:服務建議書應以中文為主,格式一律以A4紙張直式橫書為原則,裝訂成冊十份,內容如下。
(1)工作內容。
(2)工作計畫及預定進度。
(3)工作服務費用概估。
(4)工作組織暨工作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
(5)服務經驗。
(6)其他。
(三) 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四)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及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技術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洽辦機關:金門縣立金湖國民中學;承辦人:王顥勳;電話:082-332612#56031;傳真電話:082-330881;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太湖路三段1號。
(二) 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政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 111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機關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購領。
(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參閱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領標費用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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