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J-1115008 今天截止

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教學大樓老舊廁所整修工程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公告日:115/08/04 截止日:115/08/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272,195

押標金
$ 16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1.1.7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馬台
聯絡電話 (082)362425#34
機關代碼 3.71.1.76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聯絡人 陳馬台
聯絡電話 (082)362425#34
傳真號碼 (082)363310
電子郵件信箱 ilove1914@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94,75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272,1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272,19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8/04
原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6 10: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起10內開工,開工之日起90個日曆天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營業項目「土木包工 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得以承攬與本案有關工程之業務者(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紀錄證明。);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之核准公函或購票證明代之。 4.標單(正式報價)。 5.空白標價清單。 6.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領標電子憑據。 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馬台
聯絡電話
(082)362425#34
機關代碼
3.71.1.76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聯絡人
陳馬台
聯絡電話
(082)362425#34
傳真號碼
(082)363310
電子郵件信箱
ilove1914@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94,75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272,1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272,19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8/04
原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6 10: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起10內開工,開工之日起90個日曆天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營業項目「土木包工 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得以承攬與本案有關工程之業務者(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紀錄證明。);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之核准公函或購票證明代之。 4.標單(正式報價)。 5.空白標價清單。 6.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領標電子憑據。 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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