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26001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校園整體規劃」暨「運動場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蔡孟哲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5,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91,000
決標折數
9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1.1.7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事務組組長
聯絡電話 (082)362425#63
機關代碼 3.71.1.7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聯絡人 事務組組長
聯絡電話 (082)362425#63
傳真號碼 (082)363310
電子郵件信箱 wuchuying0502@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9 14:30
開標地點 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或親自送達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簽約,並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參選廠商須為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應提供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承辦人:事務組吳組長;電話:362425;傳真電話:363310;地址: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政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購領。 (六)【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參閱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領標費用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7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事務組組長
聯絡電話
(082)362425#63
機關代碼
3.71.1.7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聯絡人
事務組組長
聯絡電話
(082)362425#63
傳真號碼
(082)363310
電子郵件信箱
wuchuying0502@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9 14:30
開標地點
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或親自送達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簽約,並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參選廠商須為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應提供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烈嶼國民中學;承辦人:事務組吳組長;電話:362425;傳真電話:363310;地址: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政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購領。 (六)【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參閱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領標費用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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