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071102 已決標公告

金門港區碼頭周邊設施維護工作(開口契約)

金門縣港務處 決標日:107/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86,450
原始預算
$ 9,348,343
底價金額
$ 8,889,000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港務處
機關代碼 3.71.1.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豐全
聯絡電話 (082)332268#68025
機關代碼 3.71.1.60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聯絡人 謝豐全
聯絡電話 (082)332268#68025
傳真號碼 (082)334516
電子郵件信箱 director.kmhb@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7 14: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綜合營造業,應提供之說明文件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1.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 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1至13頁)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機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附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4.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港務處;承辦人:謝豐全;職務代理人:許利瑋;電話:082 332268#68025;傳真電話:082 334516;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以最低標為例):1、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2、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廠商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3、若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1)、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2)、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嗣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4、決標原則為「最高標」時,開標程序比照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港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港務處
機關代碼 3.71.1.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豐全
聯絡電話
(082)332268#68025
機關代碼
3.71.1.60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聯絡人
謝豐全
聯絡電話
(082)332268#68025
傳真號碼
(082)334516
電子郵件信箱
director.kmhb@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7 14: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綜合營造業,應提供之說明文件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1.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 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1至13頁)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機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附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4.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港務處;承辦人:謝豐全;職務代理人:許利瑋;電話:082 332268#68025;傳真電話:082 334516;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以最低標為例):1、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2、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廠商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3、若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1)、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2)、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嗣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4、決標原則為「最高標」時,開標程序比照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港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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